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
区县人民政府、管委是“全面改薄”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投入主体和实施主体,应积极主动做好规划、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进展。要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严肃规范操作流程,实时监督项目进展,认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全面改薄”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全面进行自查
10月20日之前,各区县完成全面自查工作。聚焦“底线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逐项自查,确保实现全覆盖,自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20 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自查报告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并于10月25日前,以区县政府、管委办公室公函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统计表(分项统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统计表(分县统计),与自查报告一并上报。
三、做好迎查准备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结合国家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面改薄”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人员名单请于9月30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10月31日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管委“全面改薄”工作进行复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7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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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