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报送信息质量,使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信息报送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优先报送体现各区县、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信息;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改革举措、活动、经验等。要求大事不漏报,小事有新意。
二、少报或最好不报常规性工作、一般性会议信息,如毕业典礼、运动会、消防演练、专家讲座等各地各学校均举办的活动和开展的工作;个人获得荣誉奖项或荣誉称号类信息;集体、团队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下奖项类信息等。
三、注重信息时效性,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争取当日及时报送,超过三天原则上不予以刊发。一般性工作超过一周不予刊发。
四、信息均以第三人称报送,文中不得出现“我县”“我校”等字样,各学校务必使用规范的学校名称,如“实验小学”不得简化为“实小”,“新营小学”不得简化为“新小”。
五、加强日常信息选报工作,不提倡长时间不报,某天集中报送数条等做法,原则上每天区县报送信息不超过2条,学校不超过1条。
六、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尤其对领导称谓、数据及涉及原则性的提法等,信息发布后又提出修改的,黄牌警告。
七、严格信息版式要求,请按要求调整文本格式(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图片大小(像素为800*600)。建议将文本在word文档中调整好格式,直接复制粘贴于报送界面。图片要居中放置在文末,不要穿插在文字中。信息最后括号内标注报送单位名称。
八、欢迎报送图片信息。